請問雙方協議書的效力

婚姻.監護 離婚 1195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想請教甲、乙二方因為爭執,雙方簽下協議書,三個月的觀察期,期滿後任一方覺得不合適,可主張離婚,詳細內容如下方連結。


問題:
1. 想問此份協議書是否有效力?
2. 若有效,是否能以此協議書向法律機關申請強制執行?

以上問題,感謝
e9ed9cad用戶 發表於 2020/02/21 15:11

2 位律師回答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21 16:07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您好:
    1) 國內通說身分行為性質上並非"契約",故您希望離婚的效力並不可能存在,但可以連結民事賠償的條款,讓對方賠償您的精神損害,這個會是有效的。
    2) 無法強制執行。因身分行為無法強制執行,但如果婚前協議書撰寫得宜,可能可以做為離婚訴訟的證據使用。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21 18:41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
    1.因涉及身分關係,是否可以此約訴請離婚,恐有效力問題。需檢視詳細內容。
    2.身分行為似無法執行,若約定賠償部分視情形可能可主張賠償。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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