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室友合租問題
不動產.土地 租賃 1821 次瀏覽事實經過: 目前大學生在外地就讀。2019 07與朋友一共六人一起租房 簽約一年,合約至2020 07。其中一人為簽約人,一人為保證人,我並非簽約人,也不是保證人。月租36000六人平分,有繳兩個月的押金每人繳12000。後因生活習慣大不同,無法包容,我打算提早搬出去。 問題: 1. 我是否能提早搬出去,例如合約七月到期,而假設我在五月就已找好新房子? 2. 若我能夠提早搬出去,那剩下的六月、七月房租是否為我要繳納?還是由剩下的五位室友平均分擔我的房租? 3. 押金是否拿得回來?若拿的回,合約到期日那天我該跟我室友拿(室友打算續約)還是跟房東拿? 4. 我有什麼法律上應負擔的責任或義務嗎? 5. 謝謝您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