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連徵資料錯誤導致我蒙受名譽傷害
稅務.行政訴訟 申訴與救濟 1446 次瀏覽您好,我是一個沒有信用不良記錄與任何債務或非法欠稅的女子,今天2/22我前往新莊天祥街sym機車行購買新車DRG,車行老闆告訴我三十六期零利率,但需留下身份證與簽名文件提供他們做信用連徵,寫的文件上是裕隆集團。 半小時後老闆回電我,說我有毒品前科不能貸款,我當下覺得非常受辱且冤枉,我感到荒唐且憤怒,他們請我直接到派出所確認,於是我馬上到新莊雙鳳路家樂福旁的派出所,請警察幫助我查詢,結果警察查詢後是沒有任何不良紀錄的。 我致電回車行老闆,他說我肯定是不能貸款,因為他們連徵就是我有毒品前科,我詢問連徵是哪個單位,他們不願意透露,叫我如果要買機車用現金買,我是台中人北上工作,就是沒那麼多錢且需要交通工具,所以才辦理分期付款,竟然搞到一個無須有的罪名!!! 想請問, 1、我該如何自保並還我清白名聲? 2、後續我需向政府的哪個司法或行政單位申訴? 3、如何幫我查到是否是連徵單位的疏失,導致我名譽受損且造成我生活上的不便? 以上懇請幫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