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不實價格浮報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1550 次瀏覽
維修前以新品及工資合併報價,工資也確認,因為既是原廠新品,相信零件價格公開透明,但是完成替換後,店家無法提供新品證明的包裝內文,僅有塑膠袋裝在簡易通用紙盒中,再以簽字筆寫上零件的廠牌型號,甚至另個零件連包裝盒也沒有。
雖然覺得有問題,但先相信店家應不會欺騙客戶,但是事後我與原廠聯繫後,不但零件價格灌水浮報,且又因無新品證明,我想要店家的不實負責,想請教我可以引用什麼樣的法條?
ps. 更換汽車發電機及方向機幫浦
ef0eff60用戶 發表於 2020/02/22 23:08

1 位律師回答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20/02/24 11:38
    回覆諮詢(1936)、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30)

    您好,若您認為店家給付的不是原廠新品,與契約約定內容不符,可拒絕受領並請求對方給付原廠新品,至於價格方面也是看契約內容而定,若當初雙方協議是以原廠價格為準,則若店家浮報價格,您可拒絕給付浮報部份的價金或請求其返還該部分的價金。
    若對方一開始即企圖用舊品充當新品並浮報價格,尚有構成詐欺罪之可能,若您與店家協議不成,建議您備齊相關資料向律師諮詢,由律師依實際狀況提供較準確的法律意見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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