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上的金錢糾紛,被說成是侵占
債務糾紛 其他 2435 次瀏覽租屋簽約時間108/6月(簽一年),108/11月提前解約。 租屋人有我跟我室友,我室友常常遲繳房租,在11月10號應該繳房租的時候未把房租給我(都是我負責匯款),因剛好房東有請師傅要來弄冷氣,發現室友房間有異位,結果是堆了一大堆垃圾造成,然後一直到11月12號時房東說再不繳要限水電,這過程我有一直有連絡室友,她遲遲不回覆,到後來房東說再不繳要換門鎖,我依然持續聯絡,但始終沒結果,但因為實在是造成我的困擾,最後我提出要解約,但室友一直沒給房租,後來房東說11月房租他會從押金裡扣,至於我的押金房東說請我找我室友拿這樣,後來室友連絡上有把11月租金給我了,但也因為跟房東說好從押金扣了,等於那筆租金變成我的押金,事後室友說我侵占她的那筆錢說要告我,請問這樣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