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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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和妹妹一起所給老爸生活費有五千元左右 自己也負債 金錢方面能支出也不多 但老爸為了補助提告棄養(老爸70歲在外一人住也有擔任大樓保全工作,老爸開銷很大,子女又不是ATM) 請問各位律師這如何解決?? 麻煩嚕!!
6c8349cc用戶 發表於 2019/05/03 14:07

2 位律師回答

  • 王奕淵律師
    王奕淵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5/06 13:40
    回覆諮詢(107)、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29)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若因扶養義務造成不能維持自己之生活可以向法院提起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
    若有進一步需要請來電03-341-1815或0918919109,王奕淵律師為您服務。
    
    
                         
  • 陳奕安律師
    陳奕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5/08 11:41
    回覆諮詢(360)、最佳解答(25)、獲得感謝(104)

    您好:
    
    若遭您的父親起訴請求給付扶養費用,法院可能主要會審究以下兩件事情:
    
    一、您的父親目前是否已不能維持生活而有受扶養之必要?
    二、您與妹妹有無減輕或免除其扶養義務之情形?
    
    
    所謂「不能維持生活」,司法實務認為是指「不能以自己之財產及勞力所得或其他收入以維持自己之生活而言」。原則上開庭時,法院會職權向國稅局調取您父親的財產收入資料,看您父親依據目前的薪資(搞不好還有其他)收入,是否真的不能維持生活,若您知道您父親有國稅局無法查到的財產獲收入,於訴訟中也必須主張讓法官知道。另外,建議您在書狀中敘明您「目前仍負擔債務,欠缺扶養能力」,並檢附相關負債或生活較為拮据的證據,主張應免除或減輕撫養義務。
    
    若您有代撰書狀需求,可與本所進一步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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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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