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倒他人機車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025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20/2/23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受傷,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沒有報警,沒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未知
五、事實經過:
停車時跌倒撞倒後方機車,對方再三檢查後表示沒事,(包括安全帽),並未報警或是求償,但怕後續責任留下聯絡電話。
六、問題:
因為現場不保證是否有監視器的狀態下,怕對方出爾反爾,進而造成獅子大開口求償,請問該採取什麼措施應對?
767b2cc8用戶 發表於 2020/02/23 16:02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2/28 12:44
    回覆諮詢(19555)、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10)

    您好
    如認為對方求償金額不合理,可以請對方提出收據或其他證明,並且可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以保障您的權益。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