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用申訴提告
其他 民事侵權 1798 次瀏覽事實經過: 去年二月因機車騎上人行道,被警察攔下,攔下後我跟他道歉,說不好意思,他就說要開我告誡單就好,我拿出身分證後,他直接開單,我簽完名就走了,過程不無任何言語不悅 事後我申訴,內容如下,因為機車停在人行道,騎出來被攔下,說要開我告誡單,結果開罰單 今年二月,我收到員警說要告我,他說名譽受損,要我提出錄音,能證明他說要開我告誡單就好,我沒有錄音證明,他要精神求償10萬 問題: 請問我該如何能避免被告,被告會成立嗎?我可以撤銷當時的申訴嗎?罰緩我當時就繳完了,並無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