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要上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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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跟樓上鄰居,因寵物吵到我,晚上被告會故意敲擊地板,過程有錄影,
跟手機錄到寵物吵雜聲,一年前有叫過警察,後面寫兩次存證信函,有去看神經內科四次


問題:我第一次上民事法庭應該注意甚麼,法官會問我甚麼?,過程法官會有影音設備,放出來讓我跟被告一起聆聽嗎?
我的案件從簡易庭被移轉到民事庭,中間還繳了裁判費3000元,如果官司打贏,或和解我該如何追求我的權利??在金錢部分??
26310c70用戶 發表於 2020/02/24 15:35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2/24 15:59
    回覆諮詢(699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5)

    你好,依法你必須透過訴之聲明,說明你為何要向對方請求賠償?法律依據為何?證據為何?事實經過又為何?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2/24 17:07
    回覆諮詢(4150)、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您應準備本案您請求的案件事實過程,以及您請求所相應的法律規定,這些法官都有可能請您當庭說明。
    2.如您有提出錄音為證,視法官的習慣,是有可能當庭撥放與兩造一同進行勘驗錄音的程序的。
    3.裁判費原則上由敗訴一方的負擔,調解成立的話則可請求退2/3的裁判費用。原則上判決確定或是透過調解筆錄載明對方有要賠償您的部分都會有強制執行的效力,日後您可依此對對方聲請強制執行。
    
    
                         
  • 26310c70用戶
    發表於 2020/02/24 17:19
    了解,感恩,謝謝大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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