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妨礙家庭

婚姻.監護 其他 1815 次瀏覽
想請問去年與妻子有些觀念上的爭執,妻子說搬回娘家三個月,因未跟岳母關係不錯岳母常通知,妻子行違反常,常常夜出不歸,上下班時間不固定,因為她公司離我家近,常常去公司等,發現有時候沒上班,後來經人介紹,買了追蹤器安裝在她車上,時常去一個固定地點,有天我請假,提早去地點等待,發現她上一台車,隔天詢問後,她生氣說她主管的車,單純談公事,起初未起疑心,只事告知她,彼此都有婚姻,異性行為須拿捏尺吋,事隔一個月,我妻子一直急著提離婚,我覺得怪異,我岳母又告知我,她MC很久沒來了,當下我戳破她懷孕的謊言後,我跟她說我會陪妳面對,但我希望妳回歸到家庭,畢竟我們還有兩個小孩,但後來她還是跟她主管糾纏不清,肚子一天天大了,好陪她除裡掉肚子,也請她簽章切結書給我,不在與他聯繫,但之後又被我抓包兩次,妻子跟我說因為小王威脅她,如果不出去,他會對她媽媽跟孩子怎樣,我對妻子說世上有王法,而且妳有老公,什麼事情可以跟我說,後來我致電給小王,約小王出講,他說生病沒時間,也對我嗆聲,但字字不提跟我妻子關係,我愛我妻子可以忍,但我忍不了,那男的這種態度,切結書無律師公證,我不知道能否對小王提出民事告訴,刑事之前提告過後來,我老婆希望息事寧人,就又撤告了,而且肚子的小孩的唯一證據也拿掉 剩下民事可以告訴,不知道到民事告訴勝率多大
3596c80a用戶 發表於 2020/02/25 05:19

5 位律師回答

  • 葉鞠萱律師
    葉鞠萱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2/25 09:52
    回覆諮詢(919)、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176)

    訴訟勝負的關鍵在於正確適用法律和提出合法,且會被法院採信的證據,
    又證據的蒐集愈早愈好,
    另您可主張的法律權利恐不止民事侵害配偶權一項,
    了解更多細節,可協助您解相關法律權利,協助您維護權益.
    
    建議您來所詳述事實,以為您提供法律及蒐證建議。
    
    相關案例 可參考本所網頁 "成功案例" 例如
    徵信社違法破門拍照、警察違法取床單、檢察官違法取DNA,法官判決證據通通不能用
    
    人夫與小三通姦,律師協助配偶提告,小三遭判有期徒刑六個月,並應賠償40萬元w w w.alicelaw.com.tw
    
    偶像劇情節真實發生,本所律師協助當事人獲通姦罪之不起訴處分
    
    當閨密被訴通姦,律師協助獲判無罪
    
    男朋友暴力對待,律師協助獲保護令
    
    
    保護令也可以要律師費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或加入lineID hyl828(前三碼為英文小寫) 洽專員預約諮詢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全國皆設有分所)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25 11:40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依您所述,因相關細節及法律上重要爭點尚不清楚,且法律訴訟案件都是動態的過程,要看雙方攻防說法及證據,較難靜態的一概而論,本件建議您攜帶相關事證資料,親自與專業律師面談討論細節,作全盤考量,以利下精準法律意見判斷,並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 陳敬人律師
    陳敬人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25 12:50
    回覆諮詢(72)、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3)

    您好
    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民法
    第184條第1項定有明文。民法債編於88年4月21日修正時,
    雖增訂第195條第3項規定:民法第195條第1項、第2項之關
    於得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之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
    、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然此僅係損害賠償效力之規定,至於請求權依據,仍應回
    歸侵權行為成立要件之規定,亦即是否合於民法第184條規
    定之構成要件以為斷。又夫妻間互守誠實,係為確保其共同
    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必要條件,故應解為配偶因婚姻契
    約而互負誠實之義務,配偶之一方行為不誠實,破壞共同生
    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者,即為違反因婚姻契約之義務而侵害
    他方之權利,最高法院55年台上字第2053號判例意旨參照。
    是侵害配偶權之行為,並不以通姦行為為限,倘夫妻任一方
    與他人間存有逾越結交普通朋友等一般社交行為之不正常往
    來,其行為已逾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已達破壞婚
    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程度,即足當之。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2/25 15:32
    回覆諮詢(4141)、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建議您應先與律師諮詢釐清手上可用的證據資料有哪些,目前看起來可能有的是:
    1.可當證人的妻子、2.妻子與主管的聯繫紀錄、3.切結書、4.墮胎相關醫療紀錄。
    另外應注意侵害配偶權的民事求時效為2年。
    另外,須注意侵害
    
    
                         
  • 趙浩程律師
    趙浩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25 22:08
    回覆諮詢(1174)、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26)

    您好:
    
    建議您來所和律師諮詢 了解事發始末及各種細節 以便為您尋求有利證據及最佳策略。
    
    歡迎電洽0930-533-503或加入lneID gn69336、會由律師親自回電及回訊息 給需要的您
    
    我會在最快的時間內解決您的問題,並替您節省不必要的花費及時間
    
    立行法律事務所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