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合約是否只以正式契約書為準?

不動產.土地 租賃 1435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在繳交押金時,房東給予我們簽住宿簡約當作收據,但上面無房東正式簽名且事後發現與我方所持有的內容不一致(房東在事後又補上的條件,我方內容並無出現此一內容)。
我方另外有簽房屋租賃契約書。
目前糾紛為飼養寵物,簡約上有寫禁止飼養,但正式合約中沒有。

問題:
1. 請問當發生糾紛時只有租賃契約書具有法律效力還是連同此租屋簡約也有法律效力?
2. 我方持有之簡約內容與房東不一時,此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952575f5用戶 發表於 2020/02/25 05:48

1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25 07:25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您好,
    1.租賃契約不以書面定定為原則,所以就算沒有正式契約,只有口頭或其他簡便方式也會成立租約。
    2.您持有的租約與房東不同,應該以您與房東相同的租約為準,因為通常的契約會有一式兩份,就是怕有人定約後,回去加註原本沒有約定的條件,所以要兩份對照。只是您的麻煩在於簡約上面沒有房東的簽名,可能還是要去證明這份簡約是房東所一開始交付。
    3.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