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告對方到我住所要求高額和解金是否能告他何種罪名

刑事犯罪 其他 1355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被對方告傷害罪,我與對方說我
只等待法院判定,他卻帶3人陪同
來到我家要求和解,並且還去騷
擾我的家人

問題:
1.我是否能以何種罪名告他告他
2.對我傷害罪的官司是否有利
0353ab4c用戶 發表於 2019/07/21 02:32

1 位律師回答

  • 陳俊男律師
    陳俊男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19/07/21 05:57
    回覆諮詢(850)、最佳解答(55)、獲得感謝(251)

    您好:
    因為您所描述的背景事實與經過尚非明確,所以只能粗略的說明相關法律概念。
    若對方帶3人,到您家中有「脅迫」您與他和解,如此可能有刑法恐嚇罪與強制罪的問題。(但還是得看當時發生的經過及相關證據而定)。
    
    --------------------------
    以上僅簡述相關法律概念,至於詳細的個案對策,都還需看過完整的相關資料後才能分析。
    
    若有任何問題需要進一步約會議諮詢,歡迎隨時與本所聯繫,本所必定竭力為您處理紛爭。
    群勝國際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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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可說是與陳律師約詢,本所秘書將會盡快為您安排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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