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及支付命令相關問題
債務糾紛 其他 2067 次瀏覽因強制停卡,已經向債權銀行申請短期低月付金疏困償還計劃專案,且與專員完成電話協商及電話對保,電話中說明下個月開始為期一年每月低月付需繳的金額,以及調低利率為0.68%。當時專員說明電話協商沒有協議書,目前我有的可證明文件只有協商時傳真的個人協商申請人財物切結書、傳真確認送信報表、銀行後續寄來的專案申請成功通知簡訊。 日前收到支付命令,專員告知因協商前已經進入法務程序,只要按時繳款程序就不會繼續進行。 請問: 1.可以就之前電話協商內容直接申請紙本協議書嗎? 2.若拿到協議書證明協商成功,可以要求銀行撤回支付命令嗎? 3.若銀行堅持確認債權不撤回支付命令,請我不需要異議,只要按時繳款即可,如何確保日後銀行不會強制執行? 4.若提出異議,出庭提出協商協議書及繳款證明,還是會判敗訴且需要付法務費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