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房發生火災,管委會 一位委員要我讓受信總機火災語音發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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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個大樓的管理員,因1/15日早上6點鄰房發生火災,濃煙竄進大樓的安全梯,大樓的其中一個委員竟要我讓受信總機火災語音發報,因攸關住戶生命安全問題,我堅持不照他意思做,當下已有消防員在現場已佈好水線滅火中,結果沒順從他,他就在會議中借題發揮砲轟我,當我向所有委員解說當時濃煙已竄進大樓的安全梯,受信總機的安全梯燈也因濃煙而亮起,若讓受信總機火災語音發報會造成住戶恐慌且會讓往安全梯跑的住戶被濃煙嗆傷,結果那位委員竟說我是導演啊,又說住戶恐慌是應該的,然後就一直轟我還罵他媽的,請問他這樣的行為是否已構成公然侮辱及毀謗?另外是否也有其他刑責問題? 例如:公共危險之類?
3b9d6e5e用戶 發表於 2020/03/01 11:32

1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01 12:38
    回覆諮詢(7250)、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737)

    感謝律師回答
    你好,就你所述,對方言論可能已經涉嫌公然侮辱,你可考慮就相關事證與律師討論後提出刑事告訴。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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