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該付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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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請問各大律師  我大約在五年前左右 因銀行本遺失 造人頭盜用 淪為被告 後來和解庭有與其他幾位被害人達成和解 就在和解完沒過多久 我就收到了判決書 也服刑了   事情過了四年多   當初其中一位被害者突然來找我說要我給他當初和解要給的金額      

請問 我已經服刑了 事情也過四年快五年左右  他突然要找我要錢 我該給嗎?
ba9fab00用戶 發表於 2020/03/01 16:27

3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3/01 16:43
    回覆諮詢(7250)、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737)

    你好,被害人請求時效恐怕已經罹於時效,你可持當初判決資料,與我們進一步討論確定有無抗辯理由。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01 16:40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對方和解部分是民事責任,您服刑則是刑事責任,理論上對方請求是有道理的。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3/02 16:35
    回覆諮詢(21626)、最佳解答(1588)、獲得感謝(6060)

    您好,是否可以拒絕賠償被害人,需視相關資料而定。
    建議攜帶判決書等與律師諮詢,討論有無抗辯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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