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買賣糾紛

債務糾紛 其他 2090 次瀏覽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2月份時我和一個人買手機 私人買賣 賣20000元 他說可以分期但要訂金 我訂金給他4000元 他說3月初給我手機 後來在2月底時 他突然跟我說手機不賣了 我跟他要回訂金他說3/1匯給我 結果他沒匯給我 訊息也沒有回 他有傳他的身分證給我 line和臉書都不是用他的本名 證據只有line和臉書的對話紀錄  他這樣算詐騙嗎 我可以報警嗎 我自身會有什麼法律問題嗎
bb181e83用戶 發表於 2020/03/02 21:52

1 位律師回答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02 22:17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您好:
    1)您如果至警察局報案,只要您據實說明,非捏造事實、憑空杜撰,不太會有誣告的風險。
    2)就您所述的事實,確實有可能是遇到詐騙,因此您可考慮提起刑事告訴。
    3)如果最終檢察官認定是民事糾紛,您則要在時效期間內在民事法院起訴請求返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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