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民事聲請撤回狀"但無法理解內容之說明

不動產.土地 其他 1409 次瀏覽
事實經過:今天收到"民事聲請撤回狀"內容寫到,
聲請人與相對人XXX、XXX二人,撤回本件許可為訴訟繫屬事實登記之聲請。



問題:
因本身有土地與不動產與家人持份的問題。
1、想請問繫屬事實登記是可能代表什麼意思呢?
2、不動產有債務問題、再持份上有甚麼該注意的地方?
db9e6eef用戶 發表於 2020/03/03 21:55

2 位律師回答

  • 陳禾原律師
    陳禾原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03 21:58
    回覆諮詢(326)、最佳解答(22)、獲得感謝(133)

    您好:
    1.訴訟繫屬登記指的是提起訴訟後,請求法院命地政機關在不動產登記上做註記,這樣第三人便會知悉該不動產涉訟中。如對方聲請撤回,便代表對方已不再請求法院在不動產上做註記。
    2.建議可洽律師詳談細節較清楚。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03 22:46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
    1.因有本案就不動產糾紛訴訟,依法聲請訴訟繫屬註記,可依此辦理註記。
    2.有關債務等問題,應依詳情處理,若對方本案訴訟未撤回,仍有訴訟程序要進行。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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