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献教會金錢,教會可拒絕開立捐献証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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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打擾了。
我們是長老教會底下的xx教會幹部,長老教會中會決定2月中強迫關閉支會的xx教會,我們希望長老教會中會可以把我們捐献給xx教會使用的金錢歸屬我們繼續使用,但是,被拒絕且無任何調解。
由於被拒絕後,我們也打算不交出部份零用金,這零用金是要作為xx教會使用,但是,中會威脅我們說,若不交出零用金等,中會就拒絕開立當年度的捐献証明。由於,這影響近30人的報稅權利。
請問:
1、中會這樣的作為是否可視為恐嚇呢?
2、中會不開立捐献証明,是否犯法呢?
3、因為未完全對帳完成且分手協議未達共識,我們不交還零用金,我們可能犯法嗎?
9abe3665用戶 發表於 2020/03/04 23:49

1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3/05 00:11
    回覆諮詢(6952)、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699)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1.是否構成恐嚇必須確定中會就拒絕開立當年度的捐献証明手段是否合法,若無,則有構成恐嚇可能。
    2.可能有違反相關宗教行政命令法規之虞。
    3.若當初捐獻金額,指定由你們使用,零用金你們自然有處份權利,應無理由返還對方也無違法問題。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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