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檢察官傳喚證人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808 次瀏覽
事由:
去年12月27日早上,隔壁棟2樓鄰居拿棍子破壞我家的花盆(我家也在2樓,建築物相連),有2盆植物枝幹受損,另1盆被打落到遮雨棚,土和植物分離全毀,當時我在房間正準備上班,我媽媽在客廳餐桌準備便當,她先聽到聲響轉頭就看見對方正在破壞,當下有報警,隔幾天我們決定報案提告毀損(我以屋主身分提告,媽媽是證人),前幾天2月27日下午第一次開偵查庭,我將相關被毀損還有與被告窗台位置的照片及詳細說明呈給檢察官,被告和被告女兒一起出席,一開始被告稱去年12月初只有輕碰我們家花盆移動,但是27日那天不是他破壞的,又說我們家植物種得密密麻麻,讓他們家房間空氣不流通也沒有陽光,當時開庭,70%的時間都是被告女兒在回覆檢察官,先是舉出被告不在場證明(他們家有監視器,但檢察官要他們進一步證其監視器時間點是否為真),被告女兒稱我是挾怨報復,並將之前他們告我毀損的起訴書交給檢察官(前三年我因被告長年抽菸,嚴重迫害我身心,多次尋找管道溝通皆無效,去年7月一時衝動拿膠水灌他家的門,被起訴非法侵入住居跟毀損),除了下次我打算再準備多一點詳細的資料之外,以下重點想詢問律師:

1.不知道為什麼上次第一次開偵查庭也有喊到被告女兒的名字,據了解,偵查不公開的狀態下,即使
被告女兒是輔佐人,理論無發言權,是否下次能當庭請求檢察官,讓被告女兒到庭外等候勿發言?

2.因為當時沒有監視器,唯一的證人是我媽媽,我希望檢察官能夠傳喚媽媽到庭說明經過,是否應該要寫聲請調查證據之書狀?還是要寫別的?

謝謝。
085ccadd用戶 發表於 2020/03/05 09:34

1 位律師回答

  • 陳禾原律師
    陳禾原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05 09:39
    回覆諮詢(326)、最佳解答(22)、獲得感謝(133)

    感謝律師回答
    1.可當庭表達意見,不過還是要看檢察官最終決定
    2.可寫書狀,聲請傳喚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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