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保險公司提告(代位求償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2907 次瀏覽事發108/10/9下班途中上午8:35分左右,我騎機車、對方自小客車,產業道路十字路口,對方為我的右方車,四向地板皆標繪停字樣,但對方車道有多個立牌為慢字樣,事發當下我看到對方時僅有2、3公尺,來不及反應(時速約3-40左右,我有急煞也有閃,但距離太近無法閃避,撞擊點對方駕駛座車門及照後鏡(維修金額46萬多,我的機車維修金額3萬多。當下我上救護車進急診,右眉被眼鏡化傷縫了9針左右,對方當下無就醫,事後才就醫且有診斷證明(警方說對方是一星期內去做的檢查,調解過一次,但對方保險公司要求賠償金額過高,因此調解不成立,且維修單上有許多不合理項目,例如:副駕座及後座安全帶更換等等。而現在對方保險公司對我提告,侵權損害賠償。 想請問律師我該怎麼做,才能將賠償金額降低或是可能不需要賠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