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照片及名稱被截圖公開到網上

其他 其他 1908 次瀏覽
事實經過: 
A跟B訂購商品,但是B遲遲沒給貨,A氣到截圖B與B男友的臉書個資,並傳送到臉書社團內,後來B告知A刪除,A刪除文章了,但是B跟B男友依舊不爽,時間3/1到現在3/11,一共在社團內公開10天

問題:
1.B可以要求賠償嗎?B有A公開的內容及文章
2.即使A已經刪掉文章,B一樣可以去告他嗎?
78e8dffe用戶 發表於 2020/03/11 23:48

2 位律師回答

  • 陳禾原律師
    陳禾原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11 23:50
    回覆諮詢(326)、最佳解答(22)、獲得感謝(133)

    感謝律師回答
    已刪除文章仍然可以告,因為行為已經發生,關鍵應在於公開至臉書社團之內容,是否為個人資料,建議洽律師諮詢,以維護自身權益。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3/12 00:23
    回覆諮詢(19860)、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6)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縱使A已刪文,該開副本的行為可能已違反個資法、構成刑法妨害名譽等,建議B持截圖與律師諮詢,考慮後續提告求償事宜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