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抓才知道是當車手 文長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371 次瀏覽
本人因詐欺案件在前年107年10月初在警察局做筆錄時講出當初在line加的介紹xx和陳oo會計,我是在報紙上應徵工作找到的,他們宣稱是做百家樂的因為人手不足才在報紙登廣告徵人,說我只要去提領就能賺取全部的2.5%那時沒有想多就信以為真,還說他們親朋好友都一起做跟警察局也有合作,(現在想想他們真的厲害什麼鬼話都講的出來),隔天又說會派人來我租屋處拿取應徵資料來的時候也沒說要拍身分證,我拿出來那一瞬間反應不過來那個人就直接拿來拍正反面了;然後我問xx這是怎麼回事,他說應徵公司都要身分證正反面啊 我的那份應徵資料他到時也會收到 
° 當時一審律師叫我要認罪不然刑期會更重,到12月中旬家人才請到律師,然後我說我真的是被騙的,律師問當時的應徵的報紙呢?律師問我家人了,已經到我租屋處收掉了不知道跑那去,有錄音嗎?當時也沒想到要錄音 我也有跟警察說我的講電話的日期時間,那組電話很長不是市話或手機號碼那種° 所以本來前面不認罪的我後面因為沒有對我有利的證據只好認罪,前後雙北市做九天領了200萬左右,因為開了好幾個偵查庭後面本來要併案的案子最後沒併進來,本案金額100多萬左右刑期三年加保安三年,還有新北的四個月(一個被害人)現在是台北部分偵查庭到現在沒併進來的然後本案已經打到現在三審還沒開庭12中寫上訴狀;新北已二審結束,案子是一樣但是新北目前是四個月的案子  四個月的3/18可能要先執刑,有請教幫我打二審的律師他說我羈押的這段時間可以先拿來折抵 是真的嗎?
(1)
現在問題是一審律師當時叫我認組織犯罪是不是錯了?我又不認識他們(法院A先生他不是審判長)就當憑我講出line上面的人就斷定我跟他們是共同詐欺真的不公平
(2)
還有我有跟部分被害人和解但金額不多三萬多這樣,當時檢察官認定我智識程度(我高中畢業),剛離開原來的公司不到三個月、不找正當工作竟想從事這樣的工作不足憐惜
(3)
後來二審本來要打 1、全部和解的策略 2、保安處分太重應該撤掉,我跟法官說我有意想和解但現在沒錢,後面出來的話會分期給被害人,後面有一個被害人從一開始到二審結束只有看到她來法庭,我跟她說不好意思我真的不是故意要做這個事我真的是被騙的,對妳也很抱歉我出去的話會分期給妳再談怎麼做比較好,當時法官聽了很不爽就說你們都是來騙和解書的我不會讓你拿和解書,結果旁邊的律師聽了很緊張叫我不要在講了 當下心裡很沮喪也很生氣那請你這個律師要幹嘛 怎麼不幫我辯駁 
那時這間事務所主持律師騙我說他是法服的後來才知道我家人已經付律師費給他們七萬,心裡很生氣 二審也沒打好 現在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關是我在關欸 打官司這樣打的 
(4)
在109年3月11寄來當初沒有併案的案子,詐欺案起訴書;有新北的也有台北的,新北因為一個被害人起訴普通詐欺 台北就比較硬 起訴組織和加重詐欺  如果到時開庭可以就本案是同一個案子叫法官撤銷嗎?就因為被害人多寡就一罪一罰覺得不太公平

感謝律師
33b9c7c1用戶 發表於 2020/03/12 20:25

2 位律師回答

  • 陳敬人律師
    陳敬人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13 12:29
    回覆諮詢(72)、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3)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組織犯罪部分是否有答辯空間,應視個案是否有下列情形而定。
    例如:是否與犯罪組織成員認識或共事非屬持續長久之時日,且就本案詐欺集團之分工、層級或其他成員等均無所知,僅係被動接受之指示收取人頭帳戶之提款卡及提領本案款項,並未參與本案詐欺集團成員訛詐被害人之過程,亦不知悉本案詐欺集團成員係以何詐術訛詐被害人,是無從認其知悉本案詐欺集團成員是否籌組具持續性及牟利性之犯罪組織暨該組織之運作模式等情並有參與犯罪組織之意。
                                                         陳律師
    
    
                         
  • 談恩碩律師
    談恩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14 00:58
    回覆諮詢(552)、最佳解答(12)、獲得感謝(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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