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20懷孕
婚姻.監護 其他 1285 次瀏覽事情經過:男女發生性關係後懷孕了 當時因為早有準備事後避孕藥 因此沒做其他避孕措施 之後懷孕後 女方要求負責 已經付了1萬5千元的墮胎費用 之後還要求要做月子在付1萬5千元 因為能力有限因此只選擇在付5千 雙方談妥了(條件:墮胎,不在走法律程序,並且事情兩清與男方在無任何關係) 對話也都有截圖保存 另外補充:雙方都是你情我願 沒有任何強迫 問題:如果之後女方再提告能告得成嗎? 當初談妥了有對話證明是不是代表違約 能反告嗎? 另外女方朋友使用她帳號跟我說:我沒踩硬算對你很好了。這樣構成恐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