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頭帳戶要去做筆錄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795 次瀏覽律師團好,本人於二年前在網站上看到了兼職的工作,工作內容是寄帳本跟金融卡給他們,就可以領錢了(我都沒有領到他們給的錢)。當時因為我工作不順而在網站上看到了那個,我才把我的帳戶及金融卡寄給他們,事後我找到了真正的工作時,忘記了這個事情,賴的記錄下都刪了(找到了工作後刪的)。前幾天收到了要去做筆錄的單子,上面寫詐欺案件
律師團好,本人於二年前在網站上看到了兼職的工作,工作內容是寄帳本跟金融卡給他們,就可以領錢了(我都沒有領到他們給的錢)。當時因為我工作不順而在網站上看到了那個,我才把我的帳戶及金融卡寄給他們,事後我找到了真正的工作時,忘記了這個事情,賴的記錄下都刪了(找到了工作後刪的)。前幾天收到了要去做筆錄的單子,上面寫詐欺案件
您好: 您所描述的情況,在實務上容易被認定為幫助詐欺, 爾後若被起訴後判決有罪,民事上還可能被連帶求償, 尤其是您沒有保留對話紀錄或相關訊息,對您相對不利。 建議盡可能找出所有跟這件事情有關的資料,以利辯白,並說服檢察官。 後續的警詢或是檢察官偵查庭,還請務必謹慎應對、回答。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之前處理過很多刑事提供帳戶幫助詐欺案件,擔任律師後,也有協助被告獲判緩刑之案例,就您所述個案,實務上大多會為有罪之認定,但並非全無罪答辯成立的空間,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如對話網頁及與對方聯繫經過等)親自與專業律師面談討論細節,並委託專業律師為您撰寫答辯狀或陪同製作筆錄及協調調解事宜為妥,以下網址內有本人部分承辦案件及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您好 依您所述, 實務上可能會被認定成詐欺罪的幫助犯,具體上是否有緩刑的機會,端視您訴訟上策略的主張 以上建議供您參酌,希望能有機會替您服務 進豐聯合法律事務所 謝俊傑律師 電話:(02)2351-0666 手機:0909-617-580 LINE:law41326(諮詢前請告知姓名、所問案由及相關事實) 信箱:law41326@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50號2樓(捷運忠孝新生站2號出口)
您好 提供帳戶可能遭認定違反洗錢防制法與刑法幫助詐欺等罪起訴,如為初犯且無前科,綜合相關事證仍有爭取緩刑的空間,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面談,考慮於做筆錄時即委請律師陪同,以保障您的權利。
提供帳戶的法律風險,可以先參考我的FB專頁曾分享過的文章。至於實際答辯技巧上,雖然實務上極高機率會被起訴涉犯幫助詐欺及違反洗錢防制法,但本人曾為當事人成功爭取到不起訴處分,可以與您分享答辯經驗與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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