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打著報恩名義欠債不還(無借據,聯絡不上對方)
債務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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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前男友交往期間是同居的狀態,當時常由我支付我們的生活費,我原有的存款19萬悉數花光,其中包含在106年年底他報名一個6萬塊的課程也是用我的信用卡去刷,當時帳單也是我一次付清,聊天紀錄有他傳繳費頁面要我刷卡的對話,但是他是當面跟我說會在還款,所以沒有答應還款的聊天紀錄,他後來也沒有拿錢說要還這筆款項給我。
107年8月談分手時,他有用line傳:「除了剩下的信用卡錢還有預計會還10萬給你,不然我會過不去,請務必答應」這段話,後來一年並未有還款的動作。109年2月我希望他能定期定額的把10萬付清時,他卻不滿說他並非欠債,而是感謝我曾經的幫忙想報答我而已,但還是答應先匯5千塊給我,並說剛換工作要看新公司等發薪在跟我聯絡,但3月我在line他就不讀不回不接電話了,後來我在共同群組上把他的事情抖出來,他才回話說「其實我沒有心給你錢」,並一再強調他那時只是想感謝我而已,然後又退出群組完全聯絡不到人。
我覺得那10萬塊是當初課程刷卡的6萬+生活上幫他代墊的生活費跟學貸加總起來的負債,並且他也有用到「還」這個字眼,現在他卻打著報答名義拒絕還債,近期的對話都有截圖,我提到6萬塊課程的事他也沒有多做反駁,請問以上狀況是他主動說要還的10萬構成欠債嗎?還是我幫他刷卡付的6萬塊課程構成欠債?可以申請支付命令嗎?若他申請異議的話,那走訴訟告的成嗎?
35a0f196用戶
發表於 2020/03/16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