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還錢時間,時間到了卻遲遲不還,構成什麼罪?
消費糾紛 不當銷售 1351 次瀏覽事實經過: 當初跟一個賣家買東西,原本賣家說不能退費,後來又說要退費的可以跟他說,於是我提出退費要求,賣家承諾在3月15日還錢,時間快到時做出提醒,卻得到賣家說「時間又還沒到」,到了3月15日00:00過後,也就是3月16日依然未退費 問題: 請問這構成什麼罪?可否要求得到利息作為賠償?
事實經過: 當初跟一個賣家買東西,原本賣家說不能退費,後來又說要退費的可以跟他說,於是我提出退費要求,賣家承諾在3月15日還錢,時間快到時做出提醒,卻得到賣家說「時間又還沒到」,到了3月15日00:00過後,也就是3月16日依然未退費 問題: 請問這構成什麼罪?可否要求得到利息作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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