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到約定退款時間未退款,構成什麼罪

消費糾紛 不當銷售 1248 次瀏覽
事實經過:
跟一個賣家買東西, 因為等太久了所以想退款, 愛賣家原本說不能退款但後來改口說可以退款,後來約定3月15日完成退款。
時間快到時提醒賣家, 賣家只回覆「時間還未到」, 到了3月15日00:00,也就是3月16日,都一直沒有收到退款
問題:
請問這樣構成什麼罪?可不可以加收利息?
e1cd50f4用戶 發表於 2020/03/17 00:24

3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17 07:03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案件,依您所述,相關細節及法律上重要爭點尚不清楚,且法律訴訟案件都是動態的過程,要看雙方攻防說法及證據,較難靜態的一概而論,本件建議您攜帶相關事證資料,預約時間至本人位於桃園之事務所面談討論細節,作全盤考量,以利下精準法律意見判斷,並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 陳群翔律師
    陳群翔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3/17 08:23
    回覆諮詢(244)、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82)

    您好,依您所敘述情形,除非對方於交易當下有【故意向您說謊而騙取您金錢】的意思,否則不會成立詐欺罪。
    
    按您所提供說明之情形,應屬單純買賣糾紛,無涉刑事責任,您可以依照民法及消保法相關規定主張您的權利,利息部分若未特別約定,依法則為年息百分之五。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發律師函或聲請支付命令,以解決您的問題。
    
    以上回答盼有解決您的問題,若有需要,歡迎來信預約諮詢,感謝!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3/17 08:39
    回覆諮詢(19820)、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3)

    您好
    依您所述似僅為單純民事交易糾紛,不構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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