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攝影照片,被模特兒作公開使用+商業行為+改圖,求助處理。

智慧財產 著作權 1301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去年12月與模特兒A協議於當天拍攝性感照片,並互惠雙方(本人上傳作品、模特兒A可公開展示照片),於5天後也將照片提供予模特兒A後,但模特兒A卻於今年1月後悔拍攝,並要求刪除照片;可是後續,本人在公開平台及商業獲利平台,均見模特兒A上傳此系列照片(且將本人的字樣LOGO刪除),已要求模特兒A下台並處理,但模特兒A不予處理我的告知。

問題:
1.作品是我拍攝,模特兒A是否有權要求我刪除原檔??
2.模特兒A未經本人授權和同意使用,就上傳公開平台和商業營利行為,是否有刑責??或民事求償??
3.模特兒A任意修改我的照片作品,是否有刑責??或民事求償??
48f7d304用戶 發表於 2020/03/18 01:17

3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3/18 01:44
    回覆諮詢(7250)、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737)

    你好,就你所述,對方已經有侵害你作品著作權問題,你可與律師進一步討論有無提告空間,發函請求對方損害賠償,否則一併提出民刑事訴訟,除非當初拍攝前已經有特別約定,否則對方也無權利請求你刪除圖檔。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談恩碩律師
    談恩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18 01:49
    回覆諮詢(552)、最佳解答(12)、獲得感謝(141)

    您好,依您所述情事,模特兒應已侵害您就該作品的著作權,就所詢問題,建議您將相關資訊攜去與律師進一步諮詢,尋求專業意見並為您評估訴訟策略。
    
    
                         
  • 陳俊男律師
    陳俊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18 02:30
    回覆諮詢(856)、最佳解答(55)、獲得感謝(251)

    您好:
    依照實務見解,所謂攝影著作包含照片等以攝影之製作方法所創作之著作,若創作者透過被攝對象之選擇、背景之安排、攝影之構圖、拍攝之角度、光影之處理,抑或拍攝作品後之顯像、修改、組合等方法,進而表達創作者之思想或情感,該攝影作品受著作權法之保護。
    
    因此,對方無正當理由使用、重製或公開傳輸之為,應已侵害您的著作權。
    
    建議備妥相關資料與截圖,來所約詢,以為您評估後續訴訟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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