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未婚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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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經過:女方18歲 男方20歲的情況下 未婚懷孕 男方不希望孩子出生 女方父母覺得男方家庭不認孩子 但是當事人想要把孩子生下來 女方家長說要提告
當事人都是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關係
問題:
如果女方家長要提告 告的成嗎?
a1c3ae6c用戶 發表於 2020/03/18 21:22

1 位律師回答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3/18 21:31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您好:
    1)刑事程序部分,比較有可能告得成的是和誘罪,但不清楚具體案情如何,比如女方有無脫離家庭,沒有辦法一蓋而論。
    2)如果男方有侵害女方家長監督權,可能也會構成侵權行為而要賠償。
    3)家事程序部分,可以請求男方認領小孩、給付小孩扶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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