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投資客買預售屋 換約與工程款問題
不動產.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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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投資客買了一間預售屋
目前還沒交屋 所以應該算是權利讓渡 總價1270萬
當初簽約的的時候 分兩次付款
第一次是簽約完成一週內 127萬
第二次是去建商那邊換約付97萬
但是簽完約之後
投資客才提到 他在簽約前
有付一筆工程款32萬
但是沒有算在簽約款裡面
所以說我去建商換約的當下除了給97萬 還要再另外加給32萬
以整體來說 我要付的金額1270是沒有變動的 只是32萬早付給他 或是晚付給建商的差別(確定他有付32萬給建商的前提下)
但是我有疑慮的是
這筆32萬金額在法律上 是有保障的嗎
合約上只有提到權力讓渡總金額1270萬 以及兩次付款金額127萬 & 97萬
因為合約上面是有寫 簽約後至換約前 投資客有支付工程款的部分要於換約時補上 但是簽約前的工程款沒有提到
1. 我可以主張這個 最後換約時只付127+97萬 然後要求履行契約 在建商那邊換約嗎? 如果投資客不換約 到時候到底是我違約還是他違約?
2. 還是說 97萬這個數字本身就是無效的數字 所以這份合約本身就是無效的?
15212f24用戶
發表於 2020/03/19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