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家庭如何成立?也可以要求民事賠償?
婚姻.監護 其他 2099 次瀏覽已婚兩年,在今年初發現老公外遇,時間在婚後不到半年的時候,發現時說已斷了連絡幾個月,但很多事實無法確認。 只能聽由老公解釋,已有抓到兩人較親密的照片,但是對話紀錄等都已找不到。 後有跟小三聯繫上通過一次電話,老公說是小三主動招惹,小三也有承認是她主動招惹,另雙方都堅持絕對沒有通姦,除了較親密的照片以外,其他事實無法確認……這樣的情況下是不是刑事上的妨害家庭罪就不能告小三? 只能要求民事賠償嗎?只有照片當證據,可以告成功嗎? 另外因為不知道小三的其他資訊,只有本名及臉書名字,這樣要告有辦法告嗎?有辦法找到人嗎? 若要提出告訴,是否我要直接報警呢?如果要提出告訴,刑事是發現的半年內提出,民事是兩年內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