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及補救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695 次瀏覽
問題:因這個案件是去年6月的案件了,我是原告,我對被告提出(妨礙名譽)等案件,在108年10中旬檢察官對被告提起妨礙名譽,妨礙自由,恐嚇危害安全等罪提起,簡易判決,而在今年2月11日判決拘役被告40天,而原告我不服,而在3月8日聲請檢察官上訴,經檢察官同意,而在3月20日詢問該負責之案件書記官,書記官已回覆說,案件已經進入二審,下週一可能就會排庭
我的問題:
1.會開幾次庭?如被告未到還可以繼續開下去嗎?檢察官會到嗎?還是當初給我們開庭的檢察事務官會到?
2.如果二審判決了,我還可以繼續上訴嗎?我這是二審簡易庭,如果不能上訴,有什麼補救方法嗎?對原告有利的方式   以上   謝謝各位律師回答
e7d4c8d4用戶 發表於 2020/03/21 15:14

3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3/21 17:58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1.上訴二審原審檢察官仍會到場。
    2.上訴三審必須所犯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
    3.其他細節可以進一步與我們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e7d4c8d4用戶
    發表於 2020/03/21 18:01
    我是簡易判決啊,可以上訴三審嗎?妨礙名譽,恐慌危害安全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3/21 19:03
    回覆諮詢(19802)、最佳解答(1510)、獲得感謝(5760)

    您好
    簡易判決原則上是不能上訴三審。
    
    
                         
  • e7d4c8d4用戶
    發表於 2020/03/21 19:22
    那如何補教耶?如果對二審的判決不服的話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4/05 21:36
    回覆諮詢(19802)、最佳解答(1510)、獲得感謝(5760)

    可以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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