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故意失蹤失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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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債務人以在觀音地區擁有鐵皮屋工廠正在出租中,說因為政府要徵收,會有土地改良物補償費,需要周轉金,從2019年6月開始跟本人借款(前前後後所借的金額加起來有300萬元)原本每月按時歸還金錢 ,從2019年11月開始 一直用個種理由要求延期 債權人也答應  直到2020年3月中旬開始說已經用房子申請貸款用來歸還債務 ,3/16號說銀行貸款已經開始跑流程 3/23日銀行就會撥款了 結果在3/19日開始電話失聯 3/21到債務人家裡詢問 家人表示不知道債務人在哪裡

問題:
請問~這有什麼方法可以追回金錢?    非常感謝
169582a7用戶 發表於 2020/03/22 14:03

3 位律師回答

  • 謝俊傑律師
    謝俊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22 14:17
    回覆諮詢(343)、最佳解答(7)、獲得感謝(9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可以先以對方惡意欠款為由提起刑事告訴,先逼迫對方出門再來處理
    
    進豐聯合法律事務所 謝俊傑律師
    電話:(02)2351-0666
    手機:0909-617-580
    LINE:law41326(諮詢前請告知姓名、所問案由及相關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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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50號2樓(捷運忠孝新生站2號出口)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3/22 14:25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你好,就你所述,直接聲請就債務金額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命令核准後,便可逕行扣押對方名下財產。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22 15:01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感謝律師回答
    依所述,應先確認有無鐵皮工廠出租及徵收等情形,並視當初借款議定情緒,是否有涉及詐欺情形。就欠款部分,一是避免對方脫產保全程序;一是取得執行名義(支付命令、訴訟等),以便債權獲得滿足。
    應先保留相關證據,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保留法律追訴權,確認是否應提告或其他方式催告對方處理,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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