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變詐欺嫌疑人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958 次瀏覽
事實經過: 甲跟乙認識沒多久有次甲乙兩個聊一聊乙問甲能不能載他去幫人家領東西,甲想說等等也沒什麼事情
所以就答應了乙,過程中甲並不知情乙是在幹嘛的,也沒有碰到包裹。路線那些都是由乙的手機做查詢所以路線還是事發當下甲全部不之情。事後警察用監視器查到領包裹者(乙)就是上甲的車甲載他的。之後警方要甲指認是誰領包裹(過程中甲也不知情) (甲有問乙這包裹是什麼) (警方聯絡甲才知道乙是做詐欺) (甲只知道乙是領包裹者但乙的成員甲不知情) (車內沒有行車紀錄器) (甲無碰觸包裹) (甲無前科) (當下甲純粹好心幫乙)
問題:我有非常多問題要問:
1. 如果甲想要脫罪那麼指認乙比較好還是不指認?
2. 如果指認會不會成為共犯?
3. 如果不指認會不會被說成有犯罪?
3. 若答應指認,看到照片卻不知該指誰這樣可以嗎?
4. 甲若無前科紀錄那他接下來應該注意那些事情才能確保自己不會因為總總而有前科呢?
5. 若乙他說甲有關甲能有什麼辦法去反駁乙嗎?
6. 若乙他說甲無關那麼甲能確保沒事嗎?
067ee197用戶
發表於 2020/03/22 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