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贈與的房屋要還回去

遺產.繼承.贈與 贈與 940 次瀏覽
爸爸有欠銀行錢
家裡的不動產之前曾經用「贈與」方式給媽媽,但是被銀行發現去法院申請恢復給爸爸了

請問當時爸媽都不曉得這件事情,如今房子被法拍才知曉,但沒上庭贈與媽媽的房子變還爸爸的這樣是可以的嗎?
為何父母沒簽名,不知情會變這樣?銀行有權利嗎?


那現在銀行要追討債務問題若清償債務的話我們的房子想在轉給其他家人要用什麼方式或什麼名義呢? 

謝謝律師回答
02a3c7fb用戶 發表於 2020/03/24 13:03

1 位律師回答

  • 謝俊傑律師
    謝俊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24 13:08
    回覆諮詢(343)、最佳解答(7)、獲得感謝(94)

    您好
    依民法第244條第1項規定,債務人的贈與行為有害債權清償時(白話點就是您父親名下已無其他財產可清償銀行欠款),債權人得聲請撤銷
    另外,現在如已進入法拍程序,建議您父親不要再處理這棟房子,屆時恐受銀行提告毀損債權罪
    
    進豐聯合法律事務所 謝俊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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