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餘財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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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公離婚了,在離婚前有貸款買房子,房子所有權一半登記在我名下,在離婚前已協議將房子贈與過戶給前夫,目前房子還有房貸並且買房跟裝潢有部份是婆婆支付的,我支付的部份比較少,請問離婚後我請求房子的剩餘財產分配能拿到一半的錢嗎?謝謝!!
37f0e884用戶 發表於 2019/07/25 18:21

1 位律師回答

  • 王煥傑律師
    王煥傑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07/26 01:25
    回覆諮詢(94)、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2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所謂「一半的錢」更精確而言是夫或妻兩者於法定財產制消滅事由發生時(如:離婚),依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婚後財產較少的一方,得向婚後財產剩餘較多一方請求財產差額後之平均,藉此保障婚後經濟能力較為弱勢之一方。
    
    依您所描述情況,所主要涉及者為「夫妻婚後相互間所贈與之財產,是否應納入剩餘財產分配標的」之問題,將影響到後續婚後財產扣除債務是否仍有剩餘。目前實務上,法院見解仍有不同,而無法概為認定,如有相關細節尚待進一步釐清,歡迎以下列方式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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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煥傑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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