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偷拍我照片,並上傳fb粉私團和一些怪怪的網站,該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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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某網友在公共場合偷拍我穿短裙露大腿的照片,還上傳fb和一些情色網站,雖然照片的臉部有打馬賽克,但認識的人很容易辯視出我,造成我的困擾!!該如何處理??

問題:
1.照片臉部打馬賽克,我就喪失我的肖像權了嗎??
2.朋友說公共場合偷拍別人不犯法(未露出性器官),這是真的嗎??這樣不就很可怕??
3.我有什麼立場可主張對方刪除照片(包括原始照片)呢??
5ad742cd用戶 發表於 2020/03/26 01:23

2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3/26 06:17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您好,
    1.若該照片其他呈現的樣貌仍可清楚辨識出是你的話,比如說有刺青,或其他辨識特質,或仍可主張肖像權之侵害。若無法使一般第三人辨識,則可能比較難據以主張。
    2.又雖在公共場合,但若仍然可以有合理隱私期待,比如以機器才能拍攝到的餐桌下的腿,那就此部分可能還是可以主張隱私權,若沒有合理隱私期待,比如路人經過用肉眼也看得到,那可能較難。但若他有跟拍的行為,經你勸阻,還是繼續,或許可能可以主張對方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3.若照片可使一般第三人清楚辨識是您,且您對該照片可以有合理隱私期待,應可以主張刪除照片。
    4.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3/26 11:06
    回覆諮詢(4131)、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1.並非有馬賽克即全然無法主張肖像權之侵害,仍需具體去檢視照片上馬賽克的程度,還有綜合照片的時間、背景環境、文字描述等,能否足以特定是您。另外,若親友可由照片判別是您也是個可以主張的地方,但此部分要由您負擔舉證之責。
    
    2.若非隱私部位,或是以衣物遮蔽之部分遭拍攝確實在隱私期待性上較難以主張。但若有觸碰到您的身體或是跟拍的動作,則恐有性騷擾防治法、或社維法可供您主張。
    
    3.承1如可辨識是您,則應有主張人格權遭侵害。進而主張排除侵害(即刪除照片)之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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