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在假釋期間未依規定時間去報到 繼續使用第一 二級毒

刑事犯罪 毒品.違禁品 1719 次瀏覽
請問律師  
我女朋友是毒品累犯
假釋期間都沒按規定去報到驗尿
因為施打第一及第二級毒品
期間有一次被警察搜查到身上持有第二級毒品 安非他命 然後被帶回去強制驗尿
第二次是因為未去報到被員警找到人帶回去強制驗尿
我女朋友假釋期間未服役的刑期是6月30天(拘票註明)
現在人已經被送到高雄女子監獄服刑
我想問我女朋友這兩條驗尿未過的案子
能易科罰金嗎?
a8ed7112用戶 發表於 2020/03/26 09:48

1 位律師回答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26 11:08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您好:
    1) 能否易科罰金需視 (A)法官判決是否判決六個月以內的刑期,且宣告得易科罰金; (B)執行檢察官也認為可易科罰金。
    2) 就後兩個行為,是否能爭取到易科罰金,關係到您女友的前科紀錄、犯罪行為的原因及動機等,建議提供完整資訊,向律師諮詢有利的訴訟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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