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郵局存款

遺產.繼承.贈與 遺囑 2355 次瀏覽
事實經過: 
父親於109年2月過逝,遺產完稅證明繼承人有6位,我們拿公證遺囑(106年公證)到郵局申請繼承,郵局說遺囑上寫的局名不同,無法繼承。
問題:
106年公證遺囑內容:A郵局(未寫帳戶)有一筆存款及土地,只給5位子女繼承,另一位子女已為他還債,不再分配給他。

實際上106年的A郵局這筆定存,於108年到期後存在B郵局活存帳戶,因為一個人只有一個活期存款帳戶,所以父親並未想到要修改遺囑內容。

父親的土地遺產已由5位子女繼承完成,而且不再分配給他的那一位子女目前通緝中無法出面,請問5位子女如何可以順利繼承郵局存款?
非常感謝🙏
4f714c73用戶 發表於 2020/03/26 22:57

1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26 23:10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感謝律師回答
    依所述,若無法依該遺囑領取,依郵局繼承人領取規定,需全體繼承人同意始得領取。繼承人無法臨櫃親自辦理者,可能循民間公證人公證之委託書辦理領取事宜。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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