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碰撞車禍被告過失傷害
刑事犯罪 刑事程序 4335 次瀏覽事實經過: 於去年跟人發生無碰撞車禍,我方是前車,確定綠燈後才直行,對方違規紅燈右轉後在我後方自摔所以有受傷;但是因為筆錄敘述不同,現場又沒有監視器,所以初判表上寫無法判定肇責。 調解談不成後,對方對我提告過失傷害,已開完偵查庭,我一直強調我是直行的前車,可是對方一直說我從她後方蛇行超車害她摔倒,檢察官各種刁難我,不太理我的敘述......還扯說不關她紅燈右轉的事...... 問題:請問這類無碰撞又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是我造成他車禍的事件,接下來該怎麼辦? 我只是窮學生,聽到後面有人摔車幫她報警跟叫救護車,沒想到之後就被叫去調解還被告......社會真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