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方聽到被害人提及精神賠償 就非常生氣說要提告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274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20/1、2月多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 有去驗跟開證明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 也有等初判表出來
對方有肇責 我方沒有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都有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同樣直行。我方有打方向燈 也有注意後方有無來車 要右轉進入保齡球館。但後方速度過快撞上
1b9e43c1用戶 發表於 2020/03/28 23:13

2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28 23:18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案件,擔任律師後,也協助處以過很多車禍案件,依您所述,相關細節及法律上重要爭點尚不清楚,且法律訴訟案件都是動態的過程,要看雙方攻防說法及證據,較難靜態的一概而論,建議您攜帶交通事故現場圖、照片及初判表等相關事證資料,親自預約時間至本人位於桃園地檢署旁之事務所面談討論細節,委託本人處理,作全盤考量,以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及之前部分承辦案件,本人提供平日第一小時免費諮詢,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 1b9e43c1用戶
    發表於 2020/03/28 23:25
    謝謝您 可是地點太遠可能無法到達 初判表上 對方有肇責 我方是寫無發現肇責 然後我們傳賴訊息給對方媽媽 說:初判表已出 也可談和解 至於沒上班的損失及精神賠償 是否一併解決 然後對方就有人打電話來 口氣先咄咄逼人 還說我方意圖不軌 要求精神賠償 可是精神賠償的範圍 是對方自己想歪了 一個紅包壓壓驚1000不等 難道這不是合理的提出範圍嗎? 對方看到訊息的時候自己先打來生氣還罵髒話揚言可以提告⋯⋯問題是那內容裡完全沒提及多少錢啊⋯⋯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28 23:43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若是這樣,建議就近找律師談,祝順利~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