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家庭
婚姻.監護 其他 1759 次瀏覽4個月前。我在交友軟體上認識女方開始聊天,後來我們互加對方的line聯繫。 在我們聊天期間,女方跟我說她單身但有小孩,我也沒有去查證,就與女方交往。 交往期間,我們的互動跟一般男女朋友一樣,會一起出門、拍照、牽手親吻擁抱。我們也沒發生關係,只有女方唯一一次在我家過夜,有肢體親密接觸。 就在女方在我家過夜的隔天,女方的老公跑來我家,質問我為何跟女方交往甚至讓女方在我家過夜。 我跟男方說我並不知情女方有結婚,且女方一開始就跟我說她單身,我們也沒有發生關係,而且女方在我們交往期間也沒有任何異狀。我也給男方看過我跟女方的聊天紀錄,裡面有女方說她單身,也沒有我們有發生關係的紀錄。 現在男方要告我妨礙家庭、通姦、侵害配偶權。 我有幾個問題要詢問 1.男方所要告的能成立嗎 2.如成立,法院判決賠償金額大約多少? 3.如果要私下調解,賠償金額多少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