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未婚子女撫養權
婚姻.監護 子女監護 1489 次瀏覽我是台灣人,未婚生子,對方是中國人,對方還沒辦理認領孩子的手續,但對方有要認領的意思,想知道若對方想爭撫養權的時候,法院會如何判?(我目前沒收入,對方收入也不穩定,所有的嬰兒開銷及懷孕生產坐月子開銷都是我家人出的,孩子也是我跟我家人在帶。)謝謝你
我是台灣人,未婚生子,對方是中國人,對方還沒辦理認領孩子的手續,但對方有要認領的意思,想知道若對方想爭撫養權的時候,法院會如何判?(我目前沒收入,對方收入也不穩定,所有的嬰兒開銷及懷孕生產坐月子開銷都是我家人出的,孩子也是我跟我家人在帶。)謝謝你
你好,這部分必須先釐清子女在何地出生,註冊國籍為何。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您好: 1.建議可在認領時就把孩子的親權協議給您。除了這個時間點可能比較好談之外,也會增加對方之後要改親權的難度。 2.如孩子的親權台灣法院可管轄的話,在孩子年幼時除非您有虐童等不適任親權人之事實,否則依照幼年從母還有孩子一直由您照顧不宜變得環境的立場而言,您應較父親有擔任親權人的空間。此部分若您仍有疑慮的話,建議可與律師就細節為進一步諮詢。
您好: 1) 您的優勢在於目前還是嬰兒、也都是您在照顧,依幼兒隨母、繼續照顧原則,如果您也無其他,法院將監護權判給您的機率較高。 2) 但建議讓對方認領前,能先和對方約定由您單獨行使監護權、會面交往方式、扶養費用等。 3) 這類涉外的監護權,以我們承辦經驗來說,還是要提醒您,萬一被帶出境,會變得萬分棘手。如果覺得有任何風險,都建議要預先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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