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錢不還 打算提告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1189 次瀏覽事實經過: 去年陸續與我借款大約10萬元左右,因無法償還這麼多所以將以前對方購買給我當做禮物的機車以7萬元做折抵,並告知我繳完貸款後會過戶給我,剩餘的三萬元以每個月5000左右償還,但是至今都未匯款給我,並且將機車過戶給別人,機車也被對方拿走了,然後對方家人在其中一直傳送騷擾簡訊給我。 問題: 如果我要提告的話該怎麼做? 若機車已經不是對方的了,是否需要將剩餘的7萬元一起償還給我? 因機車上有含4萬不等的改裝品,是否也能一併讓對方一起償還給我? 上了法庭如果對方不願意到場,需要幾次不到場才能夠強制執行還錢? 證據只有一則錄音,錄音檔中有對方承認借錢及機車過戶給我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