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中離婚,小孩出生後前夫有撫養權?
婚姻.監護 子女監護 4510 次瀏覽我是單親媽媽。 懷孕四個月的時候,得知老公外遇,我們離婚了。 離婚的時候,他要我把孩子拿掉,我們寫了離婚協議書,他也支付拿掉小孩的費用。 辦完了離婚手續以後,我回到婆家住,自己開始慢慢受覺到胎動,覺得孩子好無辜,實在不忍心扼殺一個小生命,所以就沒有拿掉孩子。 最近,他不知道從哪裡得知這個孩子還在,一直想要來看小孩,平靜的生活開始變得混亂。 一方面家裡氣不過,認為他覺得孩子他也有份他想要看的話,也應該要支付撫養費;另一方面,他跟現任老婆(當初的小三)一直都沒有小孩,我很擔心他會爭取撫養權。 我想問律師: 我們可以要求他付贍養費嗎?他可以主張撫養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