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提前搬離租屋處,室友說會退押金,最後死不賴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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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今年1/23時與一個網友合租永和區的一間房,和房東簽了一年的合約,但是住不到一個月室友她就以我衛生習慣不好為由(她有潔癖)一直不斷想趕我走,所以我於2/22搬離,期間她有說等她找到新室友就會退我押金24000,但是我一搬離她就封鎖我,跟我母親說她會聯絡我母親,可是一個多月過去,我請母親聯絡她,她都沒接,因為當初太信任這位室友,所以我當初沒有拍下合約內容,也沒留下房東聯絡方式,後來不得以只好請我姐透過Facebook聯絡她,沒想到她居然說原本要退我的押金被她拿去付還沒找到新室友時的房租了,但她從來沒跟我體驗過這件事,我姐給她要房東的電話她也都不給,態度惡劣……
想請問這個情況下,我們該怎麼提告?
1c63926e用戶 發表於 2020/04/05 16:27

1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4/05 17:03
    回覆諮詢(6985)、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你好,你可委由律師發函,若限期內再不退還押金,便提出訴訟救濟權利。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1c63926e用戶
    發表於 2020/04/05 17:43
    但是我這邊並沒有合約在身,只有對方與我姐的聊天記錄,仍然可以提出訴訟嗎?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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