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輔助宣告之人可自立遺囑嗎?
遺產.繼承.贈與 遺囑 1923 次瀏覽請問受輔助宣告之人沒經過輔助人同意自己立的遺囑有法律效力嗎?
請問受輔助宣告之人沒經過輔助人同意自己立的遺囑有法律效力嗎?
你好: 受輔助宣告之人雖然保有完全行為能力,但為民法第15條之2第1項規定之行為時,需要經過輔助人同意。實務上對於受輔助宣告之人可否在未經輔助人同意之情形下立遺囑,有肯定說、否定說不同之見解,為避免爭議,建議取得輔助人同意為妥,若輔助人無正當理由不同意,受輔助宣告之人得逕行聲請法院許可後為之。
受輔助宣告之人只有在為民法第15條之2所規定之各款行為時方須得輔助人同意,依該條各款規定,不包括立遺囑之行為,且滿16歲之限制行為能力人亦得為遺囑,比較立法者對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法律行為之限制,遠較受輔助宣告之人嚴格,依舉重以明輕之法理,更無限制受輔助宣告人立遺囑之理,是受輔助宣告之人毋需輔助人同意即得為遺囑。因此,受輔助宣告之人只要年滿16歲,原則上應可預立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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