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案裡沒有款項的項目卻要我們做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1334 次瀏覽
我們是一件標案的承包商
標單項次一是植栽地被養護及綠美化,裡面的項目有喬木養護、灌木養護、地被養護這三個款項。
但植栽地被養護及綠美化的施作項目裡面卻有「病蟲害防治及外來種移除」,
這是一筆很大的錢,但他他們機關卻說含在植栽地被養護及綠美化裡面,可是植栽地被養護的款項就只有喬木養護、灌木養護、地被養護這三筆根本沒有「病蟲害防治及外來種移除」啊!
217b4c71用戶 發表於 2020/04/07 22:36

1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4/07 22:42
    回覆諮詢(7250)、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737)

    你好,目前你們可先發函拒絕對方請求,並且說明服務項目中並不包括除蟲,若仍無法與對方達成共識,可考慮委由律師與對方進行協商。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217b4c71用戶
    發表於 2020/04/07 22:41
    你好
  • 217b4c71用戶
    發表於 2020/04/07 22:45
    他們合約裡的"植栽地被養護及綠美化"的施作項目有喬木養護、灌木養護、地被養護、病蟲害防治及外來種移除這4項,但當初的報價單(標單)卻只有喬木養護、灌木養護、地被養護這3項而已。
  • 217b4c71用戶
    發表於 2020/04/07 22:46
    這樣的話我們只能自認倒楣按照合約書施作嗎?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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