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的扶養權
婚姻.監護 子女監護 897 次瀏覽律師你好,我在17歲的時候不小心跟我16歲的女友有了小孩,在今年2020一月生的,但是在2019年時我女友做了一些不堪入目的事情導致我們分開,我們還有去驗小孩。媽B我O小孩是A但是小孩驗出來是我的我也接受了,現在是男方要小孩、女方也要小孩已經養了兩個多月,但是女方小孩決定要自己養,還確定要跟我們要小孩的生活費這樣算合理嗎?男方有權利說不給生活費嗎?
律師你好,我在17歲的時候不小心跟我16歲的女友有了小孩,在今年2020一月生的,但是在2019年時我女友做了一些不堪入目的事情導致我們分開,我們還有去驗小孩。媽B我O小孩是A但是小孩驗出來是我的我也接受了,現在是男方要小孩、女方也要小孩已經養了兩個多月,但是女方小孩決定要自己養,還確定要跟我們要小孩的生活費這樣算合理嗎?男方有權利說不給生活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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