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是否可以對房東提出法律上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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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約三年前租了一間約60年的老屋營業用,和我們簽約的是二房東,(二房東和原屋主目前是處於鬧翻的狀態,但當初原屋主也因信任二房東所以和他簽了長期的合約,合約內容大概是將房子給二房東管理之類的…因這一段我無法干涉他們的合約所以不贅述)。
在租屋前也告知了房屋是要營業用,當時二房東也表示沒有問題,因此簽下了五年的合約,每個月租金五萬,若一方違約要付五十萬的違約金。
簽約後開始裝潢,接著營運,到這裡都還沒什麼問題,但到了要申請營業登記時,二房東卻表示因屋子年份很老了,已經沒有課稅,若是要改為營業用,就要花一筆不小的費用,加上他和原屋主已經鬧翻了,所以拿不到我們要申請營登的資料,但因合約也簽了,所以只能先用稅籍資料去申請登記還有申請統編,然後開始營業,這段時間也都會請二房東再幫我們問問能不能拿到資料讓我們申請營業登記,但一直都被拒絕,前陣子又再提了一次,二房東還是不願意甚至表示若是執意要申請營登,那他就只好提前解約,聽到這些話真的很生氣,當初裝潢老房子也花了近三百萬,若是一開始二房東就明確告知這間房子無法申請營登,我就不會租,結果店開了卻因房東的問題一直無法取得營登,真的很無奈也很生氣
問題:
目前有兩個問題想請教
(一)請問房東一開始明知道我是要營業用,也知道房子無法申請營業登記,卻隱瞞我,導致我無法申請營業登記,這一點我是否可以向房東提出求償。
(二)當初簽約時二房東有拿另一份合約給我,契約人甲方是原屋主,有簽名和印章,乙方是我,內容是我每個月有付一萬塊給原屋主(實際沒有),但那份合約上我和原屋主均未做簽名的動作(已向原屋主確認過),全是二房東自己寫的,請問我是否可以主張二房東偽照文書合約無效?
不知道接下來到底該怎麼辦,經營那麼久的店,真的不想就這樣到頭來一場空。
因此想請各位幫幫忙。
049671e2用戶
發表於 2020/04/08 21:37